简述税收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税收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除了适用简易程序外,税务机关对情节比较复杂、处罚比较重的税收案件所适用的行政处罚程序。一般程序主要包括:(1)立案。当税务机关审查案件资料发现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候进行立案。(2)调查。先调查取证后处罚,是税收行政处罚的一项基本原则。(3)审查。审查机构应在自收到调查机构移交案卷之日起10日内审查终结,制作审查报告,并连同案卷材料报送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4)决定。税收行政处罚决定由税务机关负责人作出。(5)送达。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税务机关应当在7日内依照有关规定,将税收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