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裁决撤销的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1分)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1分)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1分)(3)仲裁庭的组成(1分)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1分)(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1分)
涉外仲裁裁决撤销的情形。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1分)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1分) (2)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1分)(3)仲裁庭的组成(1分)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1分)(4)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