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一事不再罚原则。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讲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予以人身自由的处罚;(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
简述一事不再罚原则。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2)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讲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予以人身自由的处罚;(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处罚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