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及其诉讼地位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行政诉讼第三人,是指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他人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中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分)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在行政诉讼中,第三人既不同于被告,又不完全等同于原告,而是具有特定 诉讼地位A诉讼参加人。表现在:(1)第三人享有当事人具有的诉讼权利能力和诉讼行为能力,同时也承担当事人的各种诉讼义务。(1分)(2) 有权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1分)(3) 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不服,有权提出上诉。(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