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账务处理系统初始设置的内容。
(1)外币及汇率设置。可以设置进行外币核算时的外币和汇率信息。(2)会计科目的设置。会计科目设置的软件功能提供对会计科目的增加、插入、修改、查询、打印等操作。多数单位在建账之初采用软件提供的预置会计科目功能,在会计科目设置可以对预置的会计科目编码、名称、核算内容(数量及计量单位、外币种类、辅助核算等)、账簿格式等进行修改。(3)结算方式设置。用于建立和管理用户在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收付结算方式,它与财务结算方式是一致的,如现金结算、支票结算等。有些软件还提供对票据结算的多种管理功能,如支票登记簿管理,如果需要进行此类管理,就需要在结算方式下事先进行设置。(4)凭证类别设置。许多单位为了便于管理或记账方便,一般对记账凭证进行分类编制,但各单位分类方法不尽相同,常见的分类方式包括:1)记账凭证(即不进行凭证分类);2)收款、付款、转账:3)现金、银行、转账;4)现金收款;现金付款;银行收款;银行付款;转账。在计算机会计信息系统中,对凭证进行分类还可以设置分类控制措施。一旦填制的凭证,凭证的该分类就无法再修改和删除。(5)期初余额设置。在开始使用总账系统时,为保证数据和业务核算的连续性,需要先将经过整理的各个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录入系统。输入期初数据一般包括输入基本科目期初数据和输入辅助核算科目期初数据。如果初始设置不在1月,则还需设置各会计科目从年初到初始设置月份本年累计的借贷方发生额。为确保期初数据输入的正确性,期初余额输入完成后应进行试算平衡,必要时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余额方向。期初对账及试算平衡验证是由程序来完成的,如果期初余额试算不平衡,凭证将不能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