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是如何划分的?具体划分标准是什么?
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的制度,因此,要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并能够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为了严格增值税的管理,《增值税暂行条例》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将纳税人按其经营规模的大小及会计核算健全与否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谓“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