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税务行政复议?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是什么?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当事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不服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做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复议机关经审理对原税务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做出维持、变更、撤销等决定的活动。税务行政复议的原则:第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第二,不适用调解原则。第三,一级复议原则,即申请人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结果仍不服的,可向法院起诉,而不能逐级向税务机关申请复议。第四,复议期间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