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如何设置?
答:(1)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构成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的合营企业因不设股东会,董事会则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的任期为4年,董事会成员的人数有下限,即不少于3人,而无上限,职权的规定也与《公司法》的规定不同。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的约定,公司董事会中应当有职工代表参加的,对于职工代表的比例和人数《公司法》未作限定,由各公司根据其规模和其他具体情况在公司章程中予以确定,从一般情况讲,职工代表不应当超过董事会成员总数的1/3。(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构成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按一人一票的表决方式作出公司决策。正是由于这一原因,公司的董事会组成人数应当是单数。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由5~19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