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的概念
按公司的注册国籍不同,公司可分为本国公司、外国公司和跨国公司。(1)本国公司是指依据本国公司在本国国境范围内设立的公司,公司的股东可能具有本国国籍,也可能具有外国国籍;从属人法的角度说,本国公司受本国公司法及本国其他法律的管辖,税法上称本国公司为居民公司。(2)外国公司一般存在两种法律上的含义:一是从普通法律意义上讲,一切依据外国法在外国设立的公司针对本国而言均是外国公司,外国公司与本国法律体制没有主体性或者组织性方面的联系;二是从公司法意义上讲,外国公司是指依据外国法在外国成立但依据本国法在本国设立分公司的该外国公司,我国《公司法》上把这样的外国公司直称为“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3)跨国公司,也称为多国公司、多国企业、国际公司等。它自身首先得在某国注册成立,然后向国际社会延伸经营触角,在多个(至少是两个以上)国家通过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