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非定期的、必要时才举行的股东大会会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的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简述公司可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非定期的、必要时才举行的股东大会会议。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股东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的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