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
(1)中外合作企业的投资者有中方,也有外方:可能是两方,也有可能是多方。(2)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的基本依据。(3)中外合作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非法人企业。(4)投资外方可以现行收回投资,且在期满时将投资利益无偿留归中方。(5)企业管理既可以是董事会制,也可以是联合管理委员会制。(6)利益的分配和亏损的负担可不依投资比例确定,而由双方通过协商,用书面合同加以规定。
简述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方先行回收投资的方式
(1)中外合作企业的投资者有中方,也有外方:可能是两方,也有可能是多方。(2)合作经营合同是企业成立的基本依据。(3)中外合作企业既可以是法人企业,也可以是非法人企业。(4)投资外方可以现行收回投资,且在期满时将投资利益无偿留归中方。(5)企业管理既可以是董事会制,也可以是联合管理委员会制。(6)利益的分配和亏损的负担可不依投资比例确定,而由双方通过协商,用书面合同加以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