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鸣曲
奏鸣曲,十六十七世纪时泛指各种器乐曲。十七世纪后,则指类似组曲的器乐合奏套曲。自海顿、莫扎特以后,奏鸣曲系指有三四个乐章组成的器乐独奏套曲(如钢琴奏鸣曲),或一件独奏乐器与钢琴合奏的器乐曲(如小提琴奏鸣曲,长笛奏鸣曲等)。
其中各乐章的基本特点和形式通常如下:第一乐章为快板,用奏鸣曲式;第二乐章为慢板,用奏鸣曲式,三段式或变奏曲式;第三乐章(有时略去)为小步舞曲或诙谐曲,用复三段式;第四乐章为快板或急板,用奏鸣曲,回旋曲式或回旋奏鸣曲。
奏鸣曲
奏鸣曲,十六十七世纪时泛指各种器乐曲。十七世纪后,则指类似组曲的器乐合奏套曲。自海顿、莫扎特以后,奏鸣曲系指有三四个乐章组成的器乐独奏套曲(如钢琴奏鸣曲),或一件独奏乐器与钢琴合奏的器乐曲(如小提琴奏鸣曲,长笛奏鸣曲等)。
其中各乐章的基本特点和形式通常如下:第一乐章为快板,用奏鸣曲式;第二乐章为慢板,用奏鸣曲式,三段式或变奏曲式;第三乐章(有时略去)为小步舞曲或诙谐曲,用复三段式;第四乐章为快板或急板,用奏鸣曲,回旋曲式或回旋奏鸣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