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评估的估价时点为2013年8月18日,现选取一可比实例,其中有关资料如下:可比实例A的成交价格为5000形平米,成交时间为2011年8月18日;由于卖方不知道市场行情,因此可比实例A的成交价格比正常价格低5%,由于可比实例的区因素好于估价对象,因此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水平比估价对象所处区位要高3%,可比实例A的实物状况比估价对象要差,因此导致可比实例的价格要比估价对象低3%。假设当地房地产的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为2012年8月比2011年8月上涨1%,2013年8月比2012年8月上涨2%,根据以上资料估算A的比准价格。
解:比准价格A的测算过程如下:
(1)市场交易状况修正系数:100/(100-5)=100/95;
(2)市场状况调整系数:[100/(100 +1)]× [100/(100 + 2)]
=(100/101)×(100/102);
(3)区位状况调整系数:100/(100+3)
100/103;
(4)实物状况调整系数:100/(100-3)=100/97;
(5)计算比准价格A=5000×(100/95)×(100/101)×(100/102)×(100/103)×(100/97)
=5113.47(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