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评估的估价时点为2012年6月18日,现选取一可比实例A,其中有关资料如下:可比实例A的成交价格为4000影平米,成交时间为2010年6月18日;由于卖方急于出售,因此可比实例A的成交价格比正常价格低7%,由于可比实例A的区位因素好于估价对象,因此当地同类房屋的价格水平比估价对象所处区位要高5%,可比实例A的实物状况比估价对象要差,因此导致可比实例A的价格要比估价对象低2%。假设当地房地产的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为2011年中期比2010年中期上涨1%,2012年中期比2011年中期上涨3%,根据以上资料估算A的比准价格。
解:比准价格A的测算过程如下:
(1)市场交易状况修正系数:100/(100-7)=100/93;
(2)市场状况调整系数:[100/(100 +1)]×[100/(100 +3)]
=(100/101)×(100/103)
(3)区位状况调整系数:100/(100 +5)
=100/105;
(4)实物状况调整系数:100/(100-2)=100/98;
(5)计算比准价格A=4000×(100/93)×(100/101)×(100/103)×(100/105)×(100/98)
=4017.94(元/平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