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贸易政策主张。
(1)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其行业本身,而是为了促进行业的发展,为了最终无须保护。(2)保护并不是对所有行业的保护,而是有选择进行的。国家应该选择那些目前尚处于幼稚阶段、受到外国企业强大的竞争压力,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保护和发展能够被扶植起来并达到自立,并有可能成为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3)如果幼稚工业没有遭遇到外国强有力的竞争,或经过一段时期的保护和发展仍不能够自立,就不应给予保护。(4)保护是有期限的,其最高限为30年。
简述李斯特幼稚产业保护论的主要贸易政策主张。
(1)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的目的不是为了保护其行业本身,而是为了促进行业的发展,为了最终无须保护。(2)保护并不是对所有行业的保护,而是有选择进行的。国家应该选择那些目前尚处于幼稚阶段、受到外国企业强大的竞争压力,但经过一段时间的保护和发展能够被扶植起来并达到自立,并有可能成为具有比较优势的行业。(3)如果幼稚工业没有遭遇到外国强有力的竞争,或经过一段时期的保护和发展仍不能够自立,就不应给予保护。(4)保护是有期限的,其最高限为3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