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班杜拉对侵犯的界定及其优点。
(1)是从行为的意图、动机和行为的后果两者结合出发来界定侵犯概念的,故避免了本质不同的伤害行为的混淆;
(2)指出了将一种行为视为侵犯的社会标定的作用,说明侵犯不仅是侵犯者的作用结果,也是侵犯者、被侵犯者与社会相互互动的结果;
简述班杜拉对侵犯的界定及其优点。
(1)是从行为的意图、动机和行为的后果两者结合出发来界定侵犯概念的,故避免了本质不同的伤害行为的混淆;
(2)指出了将一种行为视为侵犯的社会标定的作用,说明侵犯不仅是侵犯者的作用结果,也是侵犯者、被侵犯者与社会相互互动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