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李某,因故意伤害罪再次被判刑14年。该犯在服刑期间一般能较好地遵守监规纪律,偶尔会表现出暴躁易怒的特点。该犯解决问题的方式简单粗暴,而且好使用武力,常常被高智商的罪犯所利用。该犯喜好“交朋友”,“讲义气”,爱充当弱者的“保护神”,对于看不惯或看不顺眼的人或事敢于批评,因而多次引发打架斗殴事件致使自己被扣分和关禁闭。该犯经教育后虽能认错并下决心改错,但一遇外界刺激,仍会情绪冲动、无法自控而产生盲目、冲动的行为。该犯在与他人打斗时虽然凶狠,但对母亲非常有爱心。请分析:(1)罪犯李某服刑期间的心理特征。(2)对李犯应采取何种改造措施。
(1)服刑期间的心理特征:
①性格粗野,胆大妄为
②自我控制能力差
③情绪冲动、易怒
④改造的反复性极大
⑤“哥们儿义气”心理较浓
⑥脾气直爽
⑦情绪具有两极性(或敢爱也敢恨)等
(2)①首先,要帮助李犯正确认识自己的人格特点,尤其是其消极人格对其改造的负面影响。
②其次,采取某些措施帮助李犯学会有效调控情,提高自己的自我控制能力
③再次,可以利用其母亲进行帮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