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矫正教育对象的地位。
(1)矫正教育对象是矫正教育的工作对象,处于客体地位。矫正教育对象的客体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①首先,矫正教育对象是具有缺陷的人,这是决定矫正教育对象成为客体的前提和基础;
②其次,矫正教育对象在知识、技能等方面与矫正教育者相比,属于“闻道”在后者。
(2)矫正教育对象是实践和认识的主体
①矫正教育活动是教育者与教育对象的对立统一的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的对象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
②无论是思想转化、道德水平的提升、行为的养成和文化知识、技能的掌握,最终都只能由矫正教育对象自己去实践和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