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罪犯思想复杂化、价值观多元化的形势下,组织罪犯劳动与转化其思想相结合的原则特别值得关注。试述该原则的含义及其科学实施的方法。
所谓组织劳动与转化罪犯思想相结合的原则是指在劳动改造过程中要始终把组织劳动与对罪犯的思想教育和转化有机结合起来,使二者达到相辅相成、相互提高的功效。组织劳动与转化罪犯思想相结合的原则的科学实施,主要应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正确认识劳动是罪犯思想教育的物质前提和实践基础。
((2)罪犯思想教育是劳动改造的发展方向和精神动力。
((3)建立劳动改造与罪犯思想教育的配合协调制度是贯这一原则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