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外国人死亡案件处置中的遗产处理。
(本题13分)
(1)对于临时入境死亡者的遗产,有亲戚朋友在场的,其遗产遗物应由家属或友人自行处理。对于无亲属或遗产的,主管机关清理遗产遗物后列明并出具清单,并经公证,以便日后移交给有关国家领事官员。(2分)
(2)永久拘留死亡者的遗产:
①在中国有亲属的,应按我国《继承法》和《民法通则》的有关涉外继承的处理原则办理;(2分)
②在境外有亲属的,且符合中国继承法所规定继承条件的,他们可以依法申请继承;(2分)小
③在中国没有亲属的,即无合法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的,其遗产按国际惯例或中外领事条约的规定,由中国主管机关进行清点、封存、管理或处理;(2分)。
④外国人死亡后,没有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的,依法定程序做绝产处理,原则上应归中国政府所有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所有,或按实行互惠原则的国家要求移交死者国籍所属国处理。(2分)
(视论述情况酌情给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