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际警务合作与刑事司法协助在实施合作主体与开展合作机制方面的区别。
(本题15分)
(1)实施合作的主体不同。因法律制度、协助范围、司法体制差异,各国负责联络国际司法协助的中央机关是不同的。(3分)在我国,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外交部都可作为联系途径的中央机关。(3分)国际警务合作的实施主体只有公安部。(2分)
(2)开展合作的机制不同。国际警务合作,主要是通过国际刑警组织渠道进行。(3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主要是依据国家之间缔结的条约开展协作。(2分)
(视论述情况酌情给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