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暂缓出境的实施方法。
(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案件了结之前,不准离境;
(2)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方法,或责令其提交财产担保,或者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准予出境;
(3)扣留当事人的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但应当注意在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内处理,同时发给扣留证件的证明手续;
(4)通过口岸边防检查机关进行控制,阻止其出境。
简述暂缓出境的实施方法。
(1)向当事人口头通知或书面通知,在案件了结之前,不准离境;
(2)根据案件性质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分别采取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的方法,或责令其提交财产担保,或者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后准予出境;
(3)扣留当事人的护照或其他有效证件,但应当注意在护照或其他出入境证件的有效期内处理,同时发给扣留证件的证明手续;
(4)通过口岸边防检查机关进行控制,阻止其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