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我国由唐至清五代封建王朝对秘书官吏的考核制度。
(1)唐:对各级秘书考核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修定了考课法。考核标准包括德、行,考核程序为每年一小考,五年一大考。
(2)宋:朝廷专门设立了审官院、考课院,参照唐朝,采取下对上层层汇报,上对下层层审核,比唐朝进了一步。
(3)元:以年资为依据,弊端显著。
(4)明:发展为考课与考察并用:考课即对德、才进行考核,每三年一次,九年中考三次,以决定奖罚、升降;考察,即派员对京城及地方秘书官检查是否犯有“八条”(略)罪过,犯其中之一者,淘汰。
(5)清:承袭明制,稍有改进,每三年考课一次,措施称“四格八法”(略),凡犯八法之一者,均遭淘汰。考核后的奖惩制度也极为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