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与近代旧式公文和当代公文相比较,分析《中书门下牒京兆府》的构篇特色及其优点。
中书门下牒京兆府
京兆府奏:准敕,分拆所管存留,有无名额僧尼寺院共陆拾壹所。伍拾柒所并合胜任额。数内,兴平县肆所并无额。
第一、清梵寺宜赐保宁之寺为额:
第一、西禅院宜赐净相禅院为额:
第一、志公塔院宜赐多宝之院为额:
第一、法花院宜赐惠安之院为额。
牒
奉 敕:“据分拆到先存留无名额寺院等。宜令本府,除未胜任得额外,其余诸寺院各依前项名额勒悬挂。”
牒到准 敕。故牒。
太平兴国三年四月三十日牒
中书侍郎 平章事 卢
右仆射兼门下侍郎 平章事
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平章事
(1)将已有公文内容附列于前,是《中书门下煤京兆府》的构篇特色。
(2)清代、民国一些公文,往往采用“包裹式”结构,前加引语,后缀结语,将所引叙文字层层包裹于本文正文内,易导致眉目不清。
(3)当代公文,则多采用附件形式,以纯化正件的文字内容,使正件的文意更为明晰。
(4)该篇牒文与清代、民国旧式公文相比较:
①其一,既避免了“包裹式”写作方法导致眉目不清的缺陷,又具备其将引叙文字和自身文字凝为一体的优长。
②其二,与当代公文相比较:既具有“附件式”写作方法使正件文字简明的优点,又未分解为两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