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化工厂2015年6月份生产、销售化妆品取得销售收入105300元,6月份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4500元,增值税率为17%。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日化工厂6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05300/(1+17%)×17%-4500=10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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