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一-份两年期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李某的工资按约定工资(月薪1600元)的百分之六十执行。如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发生经营方式调整,则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公司无需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问:(1)甲公司与李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哪些不合法之处?(2)假定双方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只能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欢迎免费使用小程序搜题/刷题/查看解析,提升学历,成考自考报名,论文代写、论文查重请加客服微信skr-web
(案例分析题)甲公司与李某签订一-份两年期劳动合同。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李某的工资按约定工资(月薪1600元)的百分之六十执行。如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甲公司发生经营方式调整,则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公司无需向李某支付经济补偿。问:(1)甲公司与李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有哪些不合法之处?(2)假定双方在合同中同时约定:如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只能向甲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约定是否合法?为什么?
(1)甲公司与李某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不合法之处:使用期长于规定的“劳动合同期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工资应不少于约定工资80%;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不得约定总之条件的规定。(2)该约定不合法。劳动争议仲裁是必经程序。
×
提示:小程序已经收录此题,请在小程序查看名师解析。翰林刷小程序提供搜题,刷题,助你轻松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