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公司有A.B两个子公司分别在甲.乙两国,甲国的所得税率是40%,乙国的所得税率是30%。A公司以80万元的成本生产一批零部件,原来以150万元的价格直接售给B公司,B公司组装以后按180万元的价格投放市场。后来公司在丙国建立了C公司,丙国的所得税率为20%。这时A公司以100万元的价格将零部件卖给C公司,C公司转手以140万元的价格卖给B公司,B公司的成品仍以180万元的价格出售。X公司通过C公司转移价格以后税负比原来减少了多少?
直接销售时:(150-80)×40%=28万元(1分)(180-150)×30%=9万元(1分)28+9=37万元(2分)通过C公司转移定价时:(100-80)×40%=8万元(1分)(140-100)×20%=8万元(1分)(180-140)×30%=12万元(1分)8+8+12=28万元(1分)税负比原来减少37-28=9万元(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