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国际企业进行国际化经营的对外直接投资形式及其对于国际企业的优缺点。
对外直接投资是指企业将资本用于他国的生产经营活动,并掌握经营管理控制权的投资行为,是企业跨国经营的高级形式。对外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包括独资经营和合资经营。(1)独资经营。指国际企业在某东道国直接投资,独自开办企业并进行经营管理活动的方式。对于国际企业独资经营的主要优点是:对其海外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有着完全的决定权和控制权;有利于集中管理与决策;有利于技术和经营战略的保密;有利于保证产品的质量和信誉,并可获得全部的经营利润。其缺点是:所需要的投资相对较大,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相对较高,并且不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政府不太欢迎这种方式。国际企业在建立独资经营企业时可采取创建和收购两种方式。(2)合资经营。指两国或两国以上的投资者在一国国境内根据所在国(东道国)的法律,按一定比例共同投资设立企业、共同管理、共享利润、共担风险及亏损的投资行为,亦称股权式合营。这种形式对于合资经营中的国际企业来讲,优点是:可以避免关税壁垒和区域性集团的贸易限制,扩大销路;可以避免或减少政治风险;可以利用当地的廉价劳动力资源,获得高额利润;可以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可以得到优惠待遇;能分摊投资风险,实现规模经济。对于合资经营中的东道国企业来讲,其优点是:合资经营可节省资金和外汇;可以引进先进的技术设备,而且是适用的技术,容易消化吸收,并迅速发挥经济效益;可以学习外国先进的科学管理经验,培养自己的技术管理人才,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可以利用外商销售网扩大对外销售市场,利于外汇平衡的解决;可增加东道国的就业,缓解就业难的问题,提高工人的生产技能和素质,利于增加国家的积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