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普通法系的特征。
普通法系起源于英国的法律制度,其特征是:(1)采用判例法,实行“先例约束力原则”。倘若没有判例或法令,则由法官自行裁定。(2)重视程序法。现在普通法受成文法作用的影响愈来愈大,但只有经过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才能发生作用。因此,在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从事国际经营的人员遇到法律纠纷时,研究在相类似案例情况下的法院判决先例是很重要的。
简述普通法系的特征。
普通法系起源于英国的法律制度,其特征是:(1)采用判例法,实行“先例约束力原则”。倘若没有判例或法令,则由法官自行裁定。(2)重视程序法。现在普通法受成文法作用的影响愈来愈大,但只有经过法律的解释和适用才能发生作用。因此,在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从事国际经营的人员遇到法律纠纷时,研究在相类似案例情况下的法院判决先例是很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