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某国际企业在A国有一制造子公司,在B国有一家销售子公司,两国的所得税分别为50%、25%。又假设国际企业在A国制造一件产品的生产成本为150美元,经营费用15万美元/年。在B国销售价格为300美元,经营费用15万美元/年,国际企业为了转移利润决定以低价210美元(低于正常价250美元)从A国向B国转移产品。若年转移量为1万件,问该国际企业向B国转移了多少资金,减少了多少税收?
解:(1)正常转移价格下国际企业在A、B两国子公司的税收及纯利润分别为:Ta=(251×1万一150×1万一15万)×50%=42.5万;Fa=(250×1万一150×1万一15万)一Ta=42.5万;Tb=(300×1万一250×1万一15万)×25%=8.75万;Fb=(300×1万一250×1万一15万)一Tb=26.25万;(2)低价转移下国际企业在A、B两国子公司的税收及纯利润分别为:Ta=(210×1万一150×1万一15万)×50%=22.5万;Fa=(210×1万一150×l万一15万)一Ta=22.5万;Tb=(300×1万一210×1万一15万)×25%=18.75万;Fb=(300×1万一210×1万一15万)一Tb=56.25万;(3)在低价转移中国际企业A向B国转移了资金40万。少缴了51.25万一41.25万=10万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