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国际税收的特征。
(1)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具有跨国性。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人通常是跨国从事经济活动、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课税对象同时负有纳税义务的企业或个人,又称“跨国纳税人”。(2)国际税收涉及的课税对象具有跨国性。国际税收涉及的纳税对象是参与国际经济活动的“跨国纳税人”的跨国所得或跨国财产。跨国所得或财产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一国的居民或公民来源于或位于该国境外的所得或财产;一类是一国的非居民或非公民来源于或位于该国境内的所得或财产。无论哪一类,都存在着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税收管辖权。(3)国际税收分配关系和国际税法具有双重性。这种双重性表现为:①国际税法体现着各国政府与其管辖范围内从事国际经济活动的纳税人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②体现了国与国之间的税收权益分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