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午休时间,某中班教师王某负责看管幼儿在寝室午睡。幼儿张某和李某的床铺紧挨着,均未入睡,趁王老师不注意,他二人蒙在被子里偷偷做游戏。游戏过程中,李某不小心把张某推下床,导致其右手骨折。事故发生后,幼儿园的工作人员及时送张某到医院进行了治疗。张某住院一个月后全愈出院,幼儿园为张某支付了医药费。 请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分析,该案例中幼儿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为什么?
(1)据有关规定,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对其行为后果承担主要责任,幼儿园承担次要责任。(2)原因:1.幼儿园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除特殊侵权情形外)。此案属一般侵权行为,所以该案中幼儿园适用的是过错责任原则。2.本案例中的张某和李某都是未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伤害案件发生在幼儿在园期间,此时幼儿园履行着对幼儿园的委托监护责任。3.由于幼儿园工作人员对幼儿活动管理不周,致使幼儿之间嬉闹而发生事故,即幼儿园存在过错。该案例中幼儿园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4.李某、张某未听从管理,违法纪律是引起这次伤害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