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教育政策与教育法律、教育法规之间的区别。
(1)制定主体不同。教育政策既可以由政党制定,也可以南目家机关和政府部门制定,此外各级政府还可以根据上级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教育政策;教育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教育法规可由国务院及其各部门、直属机构制定,也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制定。(2)表现形式不同。教育政策通常足以决议、决定、纲要、通知、意见指示等文件形式出现的;教育法律和教育法规以法律条款规范性文件等形式出现。在表述方式上,教育政策沣重原则性和导向性的要求;教育法律和教育法规注重条款的规范件和确定性,且通常包含处罚的规定。(3)实施方式不同。教育政策依靠号召、宣传、运动、动员等方式来执行实施;教育法律和教育法规则具有普遍约束力,任何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应该遵守。若发生违法行为,则由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以国家强制力依法对违法者进行制裁。(4)作用不同。教育政策对国家、政党和社会牛活的作用,具有指导性、调控性和灵活性的特点;教育法律和教育法规作用的特点则体现为规范性、强制性和稳定陆。在实际工作中,应把它们自机结合起来,既要充分发挥教育法律、法规的规范作用,也要充分发挥教育政策的指导作用;既不能以教岢政策排斥教育法律、法规,也不能以后者完全代替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