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唐代“三省制”的具体秘书工作任务。
(1)中书省负责制定文件,草拟诏书,有参与决策的职权。(2)门下省负责审议文件,有一定的封驳职权。(3)尚书省负责政令的执行贯彻。
◎欢迎参与讨论,请在这里发表您的看法、交流您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