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董事会议的具体操作内容。
董事会议的具体操作有以下内容:(1)董事会是公司的业务执行和决策机构,董事会行使职权必须通过召集会议才能实现。召开董事会议必须由有召集权的人,按照一定的召集程序而召开,否则即为不合法。有权召集董事会议的人,原则上为公司的董事长,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时,由副董事长召集,但每届第一次董事会,由在股东中得票最多的董事召集。(2)董事会议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召开董事会议,应在会议召开10日以前向各董事发出通知,通知中应载明召集事由。董事通过行使表决权就形成了董事会议的决议。董事会议的决议,应当有1/2以上的董事出席,并由出席董事的过半数人同意,方可通过。但是,董事会议的决议必须符合法律、章程的规定和股东会决议,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5)董事会议应当做成记录。会议记录应当载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主席的姓名,并记载议事经过及其结果,并由出席会议的董事和记录员签名,与出席董事的签名簿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