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进口许可证的签发原则。
(1)进口许可证签发实行分级管理原则。各发证机构不得无配额、超配额、超发证范围签发进口许可证。(2)进口许可证管理实行“一关一证”、“一批一证”制。“一关一证”指进口许可证只能在一个海关报关。一般情况下进口许可证为“一批一证”。“一批一证”指进口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一次报关使用。如要实行“非一批一证”,须同时在进口许可证备注栏内打印“非一批一证”字样。(3)进口许可证发放必须讲求时效性。进口许可证应当在进口管理部门批准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签发。凡符合要求的申请,发证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发放进口许可证,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10个工作日。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进口许可证当年有效,特殊情况需要跨年度使用时,有效期最长不得超过次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