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已经加入了世界贸易组织,如何应对日益复杂多变的贸易保护问题已经成为我国外贸持续发展的当务之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关税壁垒和传统的非关税壁垒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逐渐削弱,以标准为核心内容的WTO技术贸易性壁垒已经成为世界贸易组织和地区贸易组织极大关注的议题。国际间的经济竞争、企业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技术标准竞争,尤其是国际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和产品质量仲裁的准则,更加使得许多国家千方百计地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争取主动权、发言权,并竭力在国际标准中反映本国的要求,体现本国利益。
问题:说说世贸组织的宗旨、目标及特点。
1、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的序言部分,规定了世贸组织的宗旨:
(1)提高生活水平,保证充分就业,大幅度和稳定地增加实际收人和有效需求;
(2)扩大货物、服务的生产与贸易;
(3)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最优利用世界资源,保护环境,并以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下各自需要的方式,加强采取各种相应的措施;
(4)积极努力以确保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最不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增长中获得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应的份额和利益。
2、世贸组织的目标是:建立一个完整的、更具活力和永久性的多边贸易体制,以巩固原来的关贸总协定为贸易自由化所作的努力和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的所有成果。
3、特点:(1)世贸组织是具有国际法人资格的永久性组织。世贸组织是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正式批准生效并成立的国际组织,具有独立的国际法人资格,是一个常设性、永久性存在的国际组织。而关贸总协定则仅仅是“临时适用”的协定,不是一个正式的国际组织;
(2)世贸组织的管辖范围广泛。关贸总协定管辖的范围仅仅是货物贸易,世贸组织则不仅仅管辖货物贸易的各方面,而且涉及服务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和投资措施等领域,把这些领域融为一体,置于其管辖范围之内;
(3)世贸组织成员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世贸组织要求各谈判方“一揽子”接受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达成的所有协议,不允许选择性参加某一个或某几个协议,不能对其管辖的协定、协议提出保留,从而建立起一个统一完整的世界贸易体制;(4)世贸组织协定的法律权威性。关贸总协定作为国际多边协定,从法律的角度上是不完整的,一般将其视为行政性协定,而非公约。世贸组织协定则要求各成员方代表在草签后,还须通过立法程序,经缔约方立法机构批准,才能生效,因而使世界贸易组织协定更具完整性和权威性;
(5)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的有效性。针对关贸总协定原有的争端解决机制中存在的缺陷,世贸组织专门制定了一整套较为完善的综合争端解决机制,能比较有效地解决成员之间出现的各种贸易争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