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丽老师经常以班级的名义从个体书店以优惠价购买各科课程学习辅导资料,然后以全价卖给同学,几乎是人手一套。同时,她向学生家长暗示或明要礼物、礼品或礼金,特别是在各种节日的时候。此外,她还私下到本市“光华家教辅导中心”等处兼课。在学校讲课时她会“留一手”,只讲基本内容,对课程的重点也往往一带而过,并直接或间接地介绍同学去“光华家教辅导中心”等民办课外辅导机构或家教中心接受辅导或参加“补课”。当然,同学接受辅导或参加“补课”是要交高额学费的,“光华家教辅导中心”等处给赵丽老师很多讲课费和介绍费。从教师职业道德的角度,分析材料中教师行为存在的主要问题。(10分)
赵老师的行为违反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中“爱岗敬业”和“为人师表”的要求。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同时,一个工作岗位的存在,往往也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所以,爱岗敬业不仅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需要,也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需要。爱岗敬业应是一种普遍的奉献精神。教师要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负责,热爱学生,志存高远,勤恳敬业,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为人师表要求教师坚守高尚情操,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作风正派,廉洁奉公,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材料中的赵丽老师,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买卖辅导资料,向家长要礼物、礼品、礼金,在外给同学辅导收取高额学费等一系列行为,争取不义之财,没有做到为人师表。上课的时候对学生“留一手”,对重点内容一带而过,在校外兼职等行为没有做到爱岗敬业。赵丽老师违反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应对其进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