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原材料按实际成本计价。2012年发生了部分如下业务:(1)2012年4月5日,应收A单位一张3个月的带息商业承兑汇票已到期,该票据票面价值为150 000元,票面年利率为8%,款项已收存银行。(2)2012年9月11日,盘亏D设备,其原值为100 000元,已提折旧为10 000元,已提减值准备20 000元。(3)2012年9月31日,盘亏D设备的原因查明,经有关机构批准后,其中责成过失人张三赔偿40 0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4)黄河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购买长江公司发行的股票500万股准备长期持有,占长江公司股份的30%。每股买入价为6元,另外,购买该股票时发生有关税费50万元,款项已由银行存款支付。2012年11月1日,长江公司的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不存在差异)为10 000万元。(5)按照工资总额的标准分配工资费用,其中生产工人工资为12万元,车间管理人员工资为2万元,总部管理人员工资为3万元,销售部门人员工资为1万元,在建工程人员工资为5万元。(6)按照所在地政府规定,按照工资总额的1O.5%计提住房公积金。(7)下设的职工食堂维修领用原材料20万元,其购入时支付的增值税3.4万元。(8)该公司2012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借方余额为502 600元,年底调整前“坏账准备”账户的借方余额为42 000元,公司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10%计提坏账准备。(假定该企业无单项重大的应收账款)要求:(1)根据上述业务编制黄河公司相应的会计分录。(若涉及“应交税费”,科目要求写出明细科目,金额单位统一用“元”表示)(2)计算黄河公司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注:“预收账款”无借方明细科目)
(1)编制会计分录如下:
①借:银行存款153 000[150 000×(1+8%×3/12)]
贷:应收票据150 000
财务费用3 000
②借: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70 000
累计折旧10 0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0 000
贷:固定资产100 000
③借:其他应收款40 000
营业外支出30 000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70 000
④初始投资成本=500×6+50=3 050(万元)
投资时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1 000×30%=3 000(万元)
所以,“长期股权投资”按3 050万元入账。
借:长期股权投资30 500 000
贷:银行存款30 500 000
⑤借:生产成本120 000
制造费用20 000
管理费用30 000
销售费用10 000
在建工程50 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230000
⑥借:生产成本12 600(120 000×10.5%)
制造费用2 100(20 000×10.5%)
管理费用3 150(30 000×10.5%)
销售费用1 050(10 000×10.5%)
在建工程5 250(50 000×10.5%)
贷:应付职工薪酬——住房公积金24150
⑦借:应付职工薪酬234 000
贷:原材料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34 000
⑧年末应计提的坏账准备=502 600×10%+42 000=92 260(元)
借:资产减值损失92 260
贷:坏账准备92 260
(2)年末资产负债表中“应收账款”项目的金额=502 600-92 260=410 3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