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企业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并按应收账款年末余额的5%计提坏账准备。2007年1月1日,甲企业应收账款余额为3000000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50000元。2007年度甲企业发生了如下相关业务:
(1)销售商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5000000元,增值税额为850000元,货款尚未收到。
(2)因某客户破产,该客户所欠货款10000元不能收回,确认为坏账损失。
(3)收回上年度已转销为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8000元并存入银行。
(4)收到某客户以前所欠的货款4000000元并存入银行。
要求:
(1)编制2007年度确认坏账损失的会计分录。
(2)编制收到上年度已转销为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的会计分录。
(3)计算2007年末“坏账准备”科目余额。
(4)编制2007年末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分录。
(1)2007年度确认坏账损失发生坏账时;借:坏账隹备10000;贷:应收账款10000。(2)收到上年度已转销为坏账损失的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8000;贷:坏账准备8000;借:银行存款8000;贷:应收账款8000。(3)2007年末“坏账准备”科目的余额=(3000000+5000000+850000一10000+8000—8000一4000000)×5%=4840000×5%=242000(元)(4)2007年末计提的坏账准备=242000一(150000—10000+8000)=94000(元);借:资产减值损失94000;贷:坏账准备9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