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购入不需安装设备一台,已交付生产车间使用,发票上注明买价10000元,增值税额为1700元,另发生运杂费300元。所有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该设备预计使用4年,预计残值收入为600元。该固定资产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使用期满2年将该设备捐赠给A福利工厂,假定不发生其他相关税费,也不考虑固定资产减值因素。(注:凡要求计算的项目,均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小数的,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要求:
(1)编制购入设备时的会计分录;
(2)计算第一年该设备折旧额,并编制相应会计分录;(假定折旧每年末计提一次)
(3)计算第二年该设备折旧额,并编制相应会计分录;(假定折旧每年末计提一次)
(4)编制捐赠时的会计分录。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12000; 贷:银行存款12000。 (2)第一年计提折旧时: 第一年计提折旧额=12000×2/4=6000元; 借:制造费用6000; 贷:累计折旧6000。 (3)第二年计提折旧时: 第二年计提折旧额=(12000-6000)×2/4=3000元; 借:制造费用3000; 贷:累计折旧3000。 (4)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清3000; 累计折旧9000; 贷:固定资产12000;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3000; 贷:固定资产清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