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资料: 2015年4月,“水十条”出台,消除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成为一项主要指标,而且时间异常紧迫: 到2020年,地级及以上城市须控制在10%以内;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而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更提前到2017年年底以前完成。“水十条”同时规定,这项工作由住建部牵头,环保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住建系统感觉接了一个烫手的山芋。 “水十条”以前,河道污染由水利系统负责治理,环保系统负责监督。然而,流入河道的污水来自岸上,建设部门往往强调岸上的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网,但最终有多少污水“拦截失败”却不在它的职责范围。 “我们一开始也不想担这个责任,但别的部门下不了地、挖不了土,一寸管子也弄不了。大家讨论时有个建议,还是建设部门牵头比较顺。”住建部人员F说。接下任务后,住建部门有点茫然:既不知道黑臭水体如何定义,也不知道黑臭水体分布在哪里,全国有多少。 作为约定俗成的感官表征,“黑臭”易于公众理解,但难以和现有的水环境标准衔接。相当部分城市水体,即使不黑不臭,也达不到五类水质标准。住建部曾建议环保部对现有标准做些延伸,比如在劣五类后增加若干档次,但是未果。 两部委邀请专家研讨了近3个月,最后形成一套包含4项指标的测定方法。据参与标准制定的清华大学环境学院教授胡洪营介绍,其中最重要的指标是溶解氧:当污染物超量排放时,水体溶解氧不够,有机物厌氧分解生成有臭味的物质,造成水体黑臭。 为了摸清家底.2015年8月,中央令下,地方开始根据这套测定方法排查城市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两部委还要求,对于可能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无黑臭的城市水体,须对周边居民开展调查。调查问卷有效数量不少于100份,如超过六成认为有“黑”或“臭”的问题,就应该认定为黑臭水体。 “我们是真心实意地想让群众参与进来。就像雾霾,老百姓能感受到,但说清楚多严重需要专业部门的检测数据。判别一条河是不是黑臭,群众有这个能力。”住建部人员F表示。 然而,这番“苦心”依然不能保证揪出城市建成区的每一段黑臭水体。实际上,不少地方出现漏报、瞒报等情况。上述住建部人员F分析:“一旦报上来了,能不能按时完成整治,地方也会有考量。” 2016年1月,一封写给住建部领导的信中反映:“总体看,地方政府重视不够,漏报、瞒报现象比较普遍。究其原因,一是缺少激励机制,报了没好处;二是考核监督没抓手,不报难查处。” 为了倒逼地方如实上报数据,中央寻思要充分“发动群众”,打一场全民战争。 295座地级及以上城市进行排查,其中75座上报称没有发现黑臭水体。“我们也不可能一座一座城市满街转,只能相信地方政府的组织体系。但是真的没有吗?我们发动群众去监督。”住建部人员F说。 2016年2月,清单在住建部和环保部合办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上公示,1861条黑臭水体的详细信息一览无余。 与之配合,两部委推出“城市水环境公众参与”公众号。公众可通过手机微信,上报身边10米范围内的黑臭水体。 3月10日以前,两部委受理了294条监督信息。监督信息经地方核查,15条“漏网之鱼”被排查出来,部委信息库中的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数量更新至1876条。 清单中,90%的黑臭水体同时公布了责任人,多为水体所在城市住建部门局长或所在区的区长。 住建部人员F表示:“晒出1800多个责任人,我就有了1800多个靶子。这么多黑臭水体不能都靠中央,需要各省下力气,各省找各城市,各城市找各区,层层施压,区里守土有责。压力传导一定要精准,这叫靶向治疗。” 民间环保组织绿园从3月10日起号召湖南“乡亲”认领清单中的129条黑臭水体,认领之后,“河流守望者”将全程走访,监督并举报沿岸的排污口。仅四天就把任务分配完了。“两年前就有这个想法,限于人力、财力耽搁了。没想到环保部出了这么个平台,降低了公众参与环境监督的门槛,我们就想最大限度地把它利用起来。”绿园行动网络负责人说。 根据“给定资料”,概括住建部和环保部两部委在晒出黑臭水体清单过程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要求:全面,准确,简洁。不超过150字。
主要措施有:一是邀请专家研讨,形成测定方法。 二是地方根据中央命令排查城市建成区内的黑臭水体。 三是对于存在争议、预评估结果为零的城市水体开展周边居民调查。四是在监管平台上进行清单公示,明确责任人。五是发动群众监督,核查监督信息后更新黑臭水体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