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定材料: 从页岩气到“可燃冰”,再到干热岩,2017年以来,我国非常规能源发展获得多项重大突破。2017年11月16日,国土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将“可燃冰”列为新矿种,其成为我国第173个矿种。国土部矿产资源储量司司长鞠建华指出,“这无疑确立了其法律地位,将极大地促使我国‘可燃冰’勘探开发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作为一种清洁高效的能源资源,“可燃冰”既含水又呈固体,看起来像冰,多以固态等形式赋存于海底沉积物或陆上冻土区岩石的裂隙、孔隙中。由于含有大量甲烷气体,“可燃冰”很容易被点燃,其热值比石油多十倍。同时,能量密度高、占用体积小的“可燃冰”燃烧后不产生任何残渣和废气,避免了污染问题。业内人士表示,1立方米“可燃冰”可以分解释放出164立方米的天然气和0.8立方米的水。 “可燃冰”可用于民用和工业燃料、化工和发电等,是重要的战略后备资源。外加我国“可燃冰”分布广、类型多、储量非常丰富,未来有望成为我国重要的能源储备。我国“可燃冰”资源储存量相当于1000亿吨石油,其中南海海域是我国“可燃冰”的主要分布区,有近800亿吨储量。同时,“可燃冰”成为新矿种有利于优化能源生产和消费格局、促进勘查开采科技创新并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在勘查技术方面,“可燃冰”储层具有水深大、埋藏浅、未固结等特点,常规海洋油气勘查技术尚不能直接有效用于“可燃冰”勘查。近年来,我国“可燃冰”资源勘查与试采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可燃冰”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景光明。 2017年5月,我国“可燃冰”试采获得成功,并取得了理论、技术、工程、装备的自主创新,实现了历史性突破。在这次试采中,通过自主研发的技术,我国创造了产气时长和总量的世界纪录。上述成功试采将可能极大地改变我国的能源结构,扭转多煤少气的局面,并且迈出我国能源领域勘探开发技术从“跟跑”到“领跑”的历史性一步。中国地质调查局副局长王昆介绍,试采成功只是万里长征迈出的关键一步,实现产业化仍然面临着提高产量、降低成本、保护环境等诸多挑战。 下一步,国土部等有关部门将把“可燃冰”开发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在税收优惠、价格补贴等方面制定出台扶持政策,并将加强环境保护放在突出位置。 根据“给定资料”,归纳概括有助于实现我国“可燃冰”产业化的因素。 要求:内容全面、准确,语言简练。不超过200字。
一是“可燃冰”能源法律地位被确定,我国勘探开发工作将进入新阶段。二是“可燃冰”开发利用前景广阔。“可燃冰”清洁高效,能量密度高、体积小;我国“可燃冰”分布广、类型多、储量丰富。三是“可燃冰”勘查与试采工作取得重要进展,理论、技术、工程、装备自主创新取得突破。四是“可燃冰”开发将被纳入战略性新兴产业目录,并制定出台相关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