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初二(3)班,体育课教学内容为学习“低单杠翻上成支撑”的动作技术(详见下图),本次课的教学目标是:(1)通过多种练习方式提高学生的空间感觉判断能力;(2)初步掌握“低单杠翻上成支撑”动作,发展学生上肢和腰腹力量;(3)提高学生对体操的学习兴趣。教师设计的教学步骤为:(l)教师宣布本课内容,在教师的带领下做准备活动;(2)教师讲述动作技术要领并做完整示范;(3)低单杠翻上由躯体俯撑开始,在教师的帮助下完成制动双腿,抬上体挺身,翻腕成支撑练习;(4)在蹬地处放置跳板或跳箱盖进行蹬摆,屈臂引体,翻臂练习;(5)相互帮助;(6)进行上肢肌肉和腰腹力量练习。 上述教学目标设定是否合理,为什么?
该教师采用知识目标、技能目标、情感目标进行设定本堂课教学目标,没有按照新课程标准提出的通过学生身体、心理和社会适宜三个维度进行设定,所以在形式上不符合新课程理念,应按照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设定三维目标。教学目标的设定不符合新课程要求的以学生为主体的理念,新课程教学目标的行为主体应该是学生,而该教师设计的教学目标行为主体均为教师。 内容设计上也不合理。针对第一个教学目标,该老师设置让学生体会空间动作,应进行具体化设置,比如设置体会顶髋、拉伸、后翻时机及空间感觉判断力,会更具体。第二个月目标设置过于简单,将一堂技能课变成了体能课,应改为初步掌握拉杠杆过程中上肢腰腹协调发力的技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