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实验)》基本理念,分析下面的教学课例,对其教学设计、教学环节进行点评。 【课题名称】音乐鉴赏《马太受难曲》(巴赫) 【教学内容】音乐鉴赏《马太受难曲》;拓展欣赏《平均律钢琴曲集》第一首 【教学目标】 1.听辨《马太受难曲》,感受宗教复调音乐的美,使同学们理解巴洛克时期的音乐。 2.教师通过让学生聆听各部分音乐主题、组织小组讨论,使学生能够准确听辨和理解巴赫的复调音乐作品。 3.分析第1、72以及78分曲的音乐形象,以及巴赫的其他音乐成就。 【教学重点】《马太受难曲》主题听辨,理解复调音乐的形式 【教学过程片段】 1.导入。 2.介绍巴赫生平和《马太受难曲》的内容以及历史地位。 3.聆听乐曲,提问学生有什么样的感受。(黯然、悲沉) 4.提问同学们从哪里听出这样的感受?(介绍第1分曲展示的内容;第72分曲的圣咏旋律,第78分曲的长时值、自由演唱记号等) 5.结合学生的回答,教师在讲述各分曲之间的关系。 6.介绍复调音乐与主调音乐的区别。 7.小结:理解音乐多元文化。
这个课例存在教学上的闪光点,但更多的是教学设计和授课内容上存在的问题,因此这是一个问题案例。一方面,上述课例在课程设置上存在一些闪光点: (1)教案来看,本课包括课程名称、教学内容、教学重点、教学目标以及教学过程片段,教案写作总框架较为完整: (2)教学内容1二关于《马太受难乐》各片段音乐主题的分析较为透彻,能够具体到音乐本体和创作背景:教学重点问题设置南表及里、循序渐进: (3)小结部分上升到“理解音乐多元文化”的层面,拓宽了学生的音乐文化视野。 这些都体现了新课程“重视音乐实践”“理解多元文化”的基本理念。这是本课设计的“亮点”部分。但另一方面,课例中的课程设计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三维目标书写不规范,音乐学科的三维目标应当依次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课例中层次混乱;新课程明确要求我们要“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来进行课堂教学,课例中的三维目标频繁出现了“使同学们”“使学生”等词,从语言逻辑上来看仍然是以教师为主体的教学,因此是不正确的。 (2)教学内容的预设在教学过程中没有完全体现。课例中的教学内容预设了“拓展《平均律钢琴曲集》第一首”一项,但是在后面的教学过程中完全没有体现,反而介绍了“复调音乐和主调音乐的区别”,这一项在教学内容的预设中也没有提及。 (3)聆听准备不够。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多次聆听乐曲可以有效地把握乐曲,为进一步探究学习做好准备;课例中只聆听了一次,不够充分; (4)教学方式过于单一。缺乏生动、有趣的教学内容填充,这样就无法引起学生兴趣,使原本生动的音乐课堂变得枯燥乏味。 综上所述.该课例中的一系列问题违背了新课程中“以音乐审美为核心,培养兴趣爱好”的基本理念的实施建议,因此,建议教师遵循听觉艺术的感知规律,突出音乐学科特点,充分运用现代技术手段,围绕新课程的理念展开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