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人说“启发式就是问答式”,也有人认为“启发性的关键就在于教师主动性的发挥”,而更多的人则是感到困惑:“在教学中为什么总是启而不发?” 你认为启发性的关键或核心是什么?在教学中又应该如何贯彻启发性原则? 2.刘某是一初中二年级的学生,他特喜欢罗纳尔多,于是把头发剃成足球式的形状。第二天来学校上课,刚走进教室,被老师看见,老师便对他说:“你的发式太怪了,把头发再剪剪,恢复正常了再来上课,顺便让你爸爸妈妈来学校一趟。”刘某回家后,将这件事告知家人,第二天他的外婆便一起来学校,学校老师要求刘某剪掉头发,否则不准许他上课。于是外婆带他去将头发剪成光头。第三天刘某来到学校,没想到学校老师却说哪有学生光头来上课的,依然不允许他其上课。外婆只好找校方领导,校方也说不准许其上课。家长说:“可否戴帽子上课。”校方说:“不行,等头发长长了再来上课。”家长为让刘某学习,找到教育局领导反映情况,教育局要求学校准许刘某上课,但是刘某在校期间(要遵守学校纪律)要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学校收到教育局通知后,以刘某光头损坏学校形象为由依然不允许他上课。运用相关的教育法规及你所掌握的教育学原理回答:学校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1.(1)启发性原则,是指在教学中教师要承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注意调动他们的学习主动性,引导学生独立思考,积极探索,自觉地掌握科学知识和提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核心是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别是激发学生思维的积极性。 (2)贯彻启发性原则的基本要求:①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②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发展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③让学生动手,培养解决问题的能力。④发扬教学民主。 (3)贯彻启发性原则还应注意:①建立教学相长的平等师生关系,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②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过程中,教师要以自己的真挚情感、饱满的热情、丰富的教学内容、生动有趣的形式去感染学生、吸引学生,使学生在心理上产生共鸣,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③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学会思考问题的方法,培养其自学和独立工作的能力。④从学生实际出发,注意照顾学生的个性差异,因材施教。 2.(1)从法律的角度说,义务教育法中明确规定,享受九年义务教育是学生们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剥夺。因此,对品行有缺点的学生,教师应当耐心地教育、帮助,不得歧视。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包括那些犯了错误的学生,只有“教育权”,而无抛弃、勒令离校、限制上课等“处罚权”。 (2)从情理的角度说,初二学生的特点决定了他们对于事物认识的不完善、不深刻,明辨是非的能力不够强,基于这样的身心特点,犯错误、违反校规校纪是在情理之中的。如果学校都以开除、限制学生上课等简单的方式处罚学生的话,那么,教育既无艺术,也无科学可言了。虽说教育不是万能的,但学校未经尝试其他教育方法便急于处罚学生,显然不合情理。 (3)学校随意处罚学生,甚至将违反纪律的学生驱逐出校园,推向社会,是对社会、学生的一种不负责任。学校作为专门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起教育责任。何况,对于学生的错误,学校领导和教师也有一定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