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某系农村妇女,两年前随丈夫进城打工,2012年10月计划外怀孕,李某身患高血压等不宜流产的疾病,只能将孩子生下。因其家境贫寒,且负有许多外债,遂与同村来城打工的表兄安某商议将产后婴儿卖给他人,并托安某联系一个家庭条件好的收养人。2013年8月,李某在医院生一女婴。按约定,李某在孩子满月(出生30日)后将女婴交与安某及收养人汤某,由汤某给付李某现金5000元。此案在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李某是否构成拐卖儿童罪,出现两种不同意见:一、李某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其主观上有出卖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出卖行为,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二、李某的行为不构成拐卖儿童罪。虽然李某有出卖的故意,也实施了出卖行为,但不具备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的拐骗、贩卖行为,故不构成本罪。关于以上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第一种说法对法律进行了立法者目的解释 B.第二种说法运用的则是文义解释 C.无论哪种说法,事实上都在运用三段论式的法律推理 D.无论哪种说法,都是属于外部证成正确答案A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