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26日,广东高院认为发廊经营者提供手淫服务无罪;6月27日,北京警方认定“打飞机”、“胸推”等均属色情服务,发廊经营者要承担刑责。同一件事,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声音。争论核心在于提供手淫服务算不算卖淫。同样的事件在以前也曾出现过,2004年福州福清法院审理的汤某等涉嫌按摩店手淫服务案,被告人行为构成容留卖淫罪;2008年重庆市黔江法院审理的庞某涉嫌会所色情按摩案协助组织卖淫罪未获认定。但在江门法院2013年认定一宗组织卖淫罪,则认定手淫服务属于卖淫行为。手淫服务在是否属于卖淫行为在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识。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对提供手淫服务是否属于卖淫行为,可由全国人大做出立法解释 B.广东高院认为提供手淫服务不属于卖淫行为的解释属于司法解释,该解释和被解释的法律具有同等的效力 C.该事件说明在法律推理的过程存在着法律人的自由裁量 D.卖淫行为是否包含提供手淫服务的行为首先需要从法律自身的目的出发进行解释正确答案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