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外商独资经营企业(非鼓励类项目,A类管理企业)使用其投资总额内资金向海关申报进口“立式数控车床”(商品编码8458.9100,进口关税税率为5%)数台。海关在审单时因对所报货物的商品编码有疑义,遂确定实施查验,并在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实为“立式加工中心”(商品编码8457.1010,进口关税税率为9.7%)该货物列入(《法检目录》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 海关要求该企业修改该批货物的商品编码,并因该企业实际申报归类错误,决定按“申报不实”对该企业罚款12万元人民币,并调整其管理类别,该企业表示,错报商品编码实属报关员不熟悉进口设备所致,并非企业故意,故不能接受海关处罚。 下列关于对“立式加工中心”实施进口贸易管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进口报关时应提交“自动进口许可证” B.进口报关时应提交“入境货物通关单” C.该企业应在报关前办理监管证件的申领手续 D.应提交的监管证件实行“一批一证”制正确答案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