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行街安全疏散,一般公共建筑疏散宽度计算,超大规模地下或半地下商店防火分隔,防火隔间等防火墙等效替代措施的防火设置,公共建筑有关消防设施设置。 某市商业区原有一条长度达300m的步行街;步行街两侧建筑均为地上2层,每层层高均为4m,建筑高度均为8.1M(建筑室外设计地面标高一0.1m,建筑首层室内地面标高±0.0m),每侧建筑每层建筑面积均为6000m2,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其均按最低耐火极限选用各建筑构件),建筑外墙均为实体墙,使用功能均为餐饮、商店等商业设施,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均在400~500m2之间,每层均设有面向步行街的外窗,首层的安全出口均直通步行街,二层均设有出挑宽度为1m的回廊(为开敞式);步行街两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均为6m。为提升商业服务水平,聚集商业人气,改进城市形象,当地政府拟对步行街及其两侧建筑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一是,将步行街地下挖空,建造1个地下2层、每层层高均为4m的地下建筑(耐火等级一级,其均按最低耐火极限选用各建筑构件);该建筑地下一层建筑面积为10000m2,使用功能为展览厅(含1间消防控制室);地下二层建筑面积为30000m2,使用功能为商店营业厅,该营业厅由10000m2的服装区、5000m2的家电区、5000m2的建材区、5000m2的家具区和5000m2的灯具区组成;二是,利用步行街两侧建筑屋顶,在步行街顶部利用耐火极限0.50h的钢结构(喷涂防火涂料)搭设采光安全玻璃顶棚,顶棚上开设有效面积为步行街地面面积20%的自然排烟口:三是,将步行街两侧建筑的二层均通过原有回廊和新增的敞开式连廊连通,步行街上部楼板的开口面积为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0%。 问: 1.改造方案实施后,步行街及其两侧建筑、地下建筑内应分布设置哪些消防设施 2.请确定地下建筑每层所需的安全出1:7总净宽度,并写出计算过程。 3.请指出改造方案实施后与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符之处;并在经济合理的前提下,提出整改措施。
答: 1.改造方案实施后,应设置如下消防设施: (1)地下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自动灭火系统(宜采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消防应急照明(包括疏散照明和备用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 (2)步行街两侧建筑内均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排烟设施、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3)步行街内应设置消火栓、消防软管卷盘或轻便消防水龙、排烟设施、消防应急广播系统、疏散照明、灯光疏散指示标志,二层回廊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步行街内宜设置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 2.地下一层(展览厅)安全出口总净宽度计算过程: (1)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宜按不小于0.75人/m2计算 地下一层(展览厅)人数为10000×0.75=7500人 (2)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的安全出口总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地下一层(展览厅)所需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为7500÷100=75m地下二层(商店营业厅)安全出口总净宽度计算过程: (1)地下二层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应按不小于0.56人/m2计算;但对于其中的建材、家具和灯饰展示区域,其人员密度可按0.56人/m2的30%确定。 地下二层服装区人数为10000×0.56=5600人地下二层家电区人数为5000×0.56=2800人地下二层建材区人数为5000×0.56×30%=840人 地下二层家具区人数为5000×0.56×30%=840人地下二层灯具区人数为5000×0.56×30%=840人 地下二层商店营业厅内人数为5600+2800+840+840+840=10920人 (2)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的安全出口总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 计算确定 地下二层(商店营业厅)所需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为10920÷100=109.20m 3.改造方案实施后与现行有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不符之处: (1)步行街两侧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二级,其商铺之间隔墙的耐火极限均为0.50h;(关于民用建筑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已在案例10中描述) (2)步行街两侧建筑每间商铺的建筑面积均在400~500m2之间; (3)步行街两侧建筑面向步行街一侧均开设普通门、窗; (4)步行街两侧建筑回廊的出挑宽度均为1m; (5)步行街两侧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均为6m; (6)步行街顶棚承重结构(钢结构)喷涂防火涂料后的耐火极限为0.50h: (7)步行街顶棚上开设有效面积为步行街地面面积20%的自然排烟口; (8)步行街上部楼板的开口面积为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0%; (9)地下二层与地下一层之间楼板的耐火极限为1.50h; (10)地下二层(建筑面积30000m2,使用功能为商店营业厅)未采用防火分隔措施将其分为多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 整改措施: (1)步行街两侧建筑商铺之问均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 (2)步行街两侧建筑每问商铺的建筑面积均不宜大于300m2: (3)步行街两侧建筑面向步行街一侧开设的门、窗均应采用乙级防火门、窗; (4)步行街两侧建筑回廊的出挑宽度均不应小于1.2m: (5)拆除部分原有建筑,使建筑步行街两侧建筑之问的防火问距不应小于9m; (6)步行街顶棚承重结构(钢结构)喷涂防火涂料后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1.00h; (7)步行街顶棚上开设有效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25%的自然排烟E1; (8)步行街上部楼板的开口面积不应小于步行街地面面积的37%,且开口宜均匀布置; (9)地下二层(建筑面积30000m2,使用功能为商店营业厅)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分隔为两个建筑面积不大于20000m2的区域。 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采用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等方式进行连通。